新人才资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

2024-12-20 13:45 来源:中国民用航空局

各相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培育区域创新动能,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,营造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,根据《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》,我委拟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格条件

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包括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(以下简称青年科技人才)和优秀科技创新团队(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团队)两类。重点支持医药健康、先进制造、数字经济、现代农业、文旅科技、科技服务业、未来产业等区内重点发展领域。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管理依据为《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通科发〔2023〕8号),《北京市通州区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经费使用“包干制”管理办法》(通科发〔2023〕10号)。

(一)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.年龄不超过40周岁(按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)。

2.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事业,忠于祖国,志存高远、爱国奉献,矢志创新。

3.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,所在单位(以下简称依托单位)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,或具有开展科研及相关工作基础条件的分支机构,依托单位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
4.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2年以上应用基础研究、技术创新、工程技术研发、技术推广等工作,具有较好专业基础、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,参与过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或工程技术创新项目,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。

5.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任务目标,包括量化的科研和产出指标、预期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目标等。

6.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沿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,能够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成果;或能够取得应用技术创新突破,形成新技术、新产品;或能够实现技术应用突破,取得新工艺、新工法,不断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出效率;或有望形成重大知识产权成果,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;或已开展新技术推广,形成较完善的新技术应用模式,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。

(二)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.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事业,忠于祖国,志存高远、爱国奉献,矢志创新。

2.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,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,或具有开展科研及相关工作基础条件的分支机构,依托单位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
3.科技创新团队以负责人为核心,由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,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持续创新能力,核心成员一般应在3人以上,具有连续3年以上合作经验。

4.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应在研发一线工作,能够引领产业发展,具有创新性思维、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在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。

5.科技创新团队应面向产业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及应用研究,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难题,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与规模化应用,并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6.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沿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,能够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成果,揭示相关工作原理,为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理论支撑;或能够取得应用技术创新突破,形成新技术、新产品;或能够实现技术应用突破,取得新工艺、新工法,不断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出效率;或有望形成重大知识产权成果,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;或在已开展新技术推广,能形成较完善的新技术应用模式,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。

科技创新团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1.近5年内团队核心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或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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